一、核定内容及时间
核定内容为当年全区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双季稻种植面积,作为下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依据。
二、核定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下发开展当年申报文件,村组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政策。
2、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当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面积。
3、组长核实填写农户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汇总表(由农户签名),在组内公示,留存公示影像。
4、村委收集各组的情况表并核实,在村内公示,留存公示影像。
5、街镇核实汇总本辖区内的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表、公示影像,各街镇财政部门及农业部门利用“一卡通惠农补贴系统”核查完善补贴人员基础信息后,将纸质档及电子档汇总及明细表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6、如纸质档及电子档汇总及明细表经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发现基础信息不匹配等情况,一律将相关表格退回至街镇,修改后重新经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7、资料上报提交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采取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形式抽取部分农户申报面积进核定,核查过程发现上报面积和实地核查面积不符情况的,将取消发放当年耕地地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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